发布时间:2025-09-24 14:40:56 浏览次数:0
安置小区是指国家在对某些地区知进行拆迁改造的小区居民或者给社会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住宅。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模和空间迅速扩张,大量农用或集体土地被征用,形成了失地农民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第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第二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1、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产,土地未经挂牌出让,不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产权证一般不是由县级以上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一级政府颁发,购房合同也不在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备案。
小产权房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不是法律概念。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国土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书上土地的使用性质是划拨而非出让。一般情况下,商业、住宅房屋的使用年限与商品房一样。
2、安置房。
安置房是指国家进行道路建设、土地开发、城市规划或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拆迁住户安置所建设的房屋。
安置房有拆迁安置房和回迁安置房这两种。拆迁安置房就是指国家在实施土地储备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向具有本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回迁安置房就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不管是拆迁安置房,还是回迁安置房,只要土地归为国有土地,就是能够办到产权证的;如果土地是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但土地的使用性质是划拨,而不是出让土地。安置房如果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是要额外缴纳一部分土地出让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