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4 15:23:43 浏览次数:1
想要申请到深圳的公租房需要满足户籍、年龄、社保、住房条件等条件才可以,具体如下:
1、年龄: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
2、户籍:(1)申请人需为深圳户口(投靠子女入户的居民,不可以作为申请人);(2)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需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1年。
3、社保: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住房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或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
1、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3、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为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5、正在深圳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确认自己符合以上条件后,申请人就可以准备申请资料了。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若户口本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另行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提交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复印需用A4打印纸,同时在窗口提供原件检核。
根据实际情况,有以下资料的也可以提前准备,在申请的时候提交,可享受一定的优先。
1、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2、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失独家庭须提交独生子女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4、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需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成年子女就学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5、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需提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
6、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时不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但在认租时须提交;已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申请时应当提交自接受处理之日起已满5年的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