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4 15:08:24 浏览次数:0
契税是在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其法律依据是1997年7月7如国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10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征收契税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房地产权转移的合法性,防止产权纠纷,增加财政收入。契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免征契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房的,免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予以减征;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1.税: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税;个人所得税:按照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来收取,值得一说到额是房产证满五年的而且是唯一租住房的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
2.印花税:按照房屋全款的0.05%交纳;交易费:房屋总面积*每平方米3元;附加费:按照营业税的2%收取;城建费:按照营业税的7%收取;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当然如果没有用到中介就不会有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