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4 14:54:24 浏览次数:0
1、放宽了学历条件:由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放宽为: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均予以纳入人才引进。即含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的非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社部可查询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2、放宽和统一了年龄条件:由原来学历型人才引进年龄35-50周岁(女性35-45周岁)、职称型人才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技能型人才30-50周岁(女性30-45周岁),放宽和统一为:学历型人才、职称型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设置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3、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此外,符合《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珠府办〔2020〕7号)相关技能人才入户条件的人员,按照其规定办理。4、现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统一放宽为“毕业五年内”。即在珠海无工作、无社保、无住房,但属于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