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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便函[2009]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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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便函[2009]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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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
蚌埠高级会计实务:多家企业共用水电费凭证应如何处理
现实当中往往存在这种情况,同一幢办公楼内有几家企业办公,但电力公司或自来水公司在该办公楼内只有一个户头,只能开具一张*****,不能取得*****的其他企业怎么据以取得相应合法、真实的凭证。 企便函[2009]33号《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规定: 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共用水电、无法取得水电*****的,应以双方的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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