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知识 > 进项税额加计抵扣分录怎么做
发布时间:2026-02-21 18:47:01 浏览次数:0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实际发生加计抵减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贷:其他收益—其他。
QQ咨询
QQ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18221559551
客户咨询热线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