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31 14:11:01 浏览次数:0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计税价格应当包含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1-产品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b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计算依据。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关税完税价格的公式为,CIF=FOB+运费+保险费CIF=(FOB+运费)/(1-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