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7 02:39:17 浏览次数:0
会计交接清单有:
1、会计资料交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单中加以说明,由交接人员负责。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交接报告,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监交人签字。
2、科目余额交接:所有账本的科目余额应与总账的科目余额持平,并清楚地记录下科目余额的金额。
3、所交账簿交接: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等。
4、交接现金:并对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支进行核对。
5、印章票据的交接:公章、收据、空白支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核对数量。
6、纳税资料交接:记账凭证(注明起止日期);抵扣联扣税凭证(注明起止日期);纳税申报表,(注明起止日期);*****专用章、*****使用登记簿、税控盘等;其他事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
7、上述交接资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并人手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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