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确有必要可实施教育惩戒

发布时间:2025-12-15 23:02:01 浏览次数:4

据教育部网站12月29日消息,教育部在广泛调查和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了《中小学教育纪律处分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让我们看看!

教育部:必须实施教育处罚

近日,教育部在广泛调研和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中小学教育处罚细则(试行)》。《规定》指出,学生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有危险、侵犯权益确有必要时,学校和教师可以实施教育处罚。同时,教育处罚按程度可分为一般教育处罚、较重教育处罚和严厉教育处罚。一般教育处罚适用于轻微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口头或书面检讨、追加教学或班级公益任务、在课堂教学时间内站在教室里、课后教学等。

较重的教育处罚适用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经现场教育处罚后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负责人、承担学校公共服务、接受特殊校规教育的负责人等,暂停或限制参加观光游览等集体活动;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影响恶劣的学生,必须是高年级、初中、高中的学生,给予严厉的教育处罚,包括停课,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训诫、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纠正等。

网友评论

有总比没有强。如果是惩罚的时候,是改进的时候。

民办学校发展起来以后,这种事情很容易解决。

纪律很重要。

没有这一规定,对学生的体罚总是会过度。如果真的引进了,怎么可能?

这难道不是个别没有师德的老师肆意惩罚学生的机会吗?

教育处罚可分为一般教育处罚、加重教育处罚和严厉教育处罚。关键是老师现在根本不敢惩罚学生!

教育立法促进了教育的发展,学生和教师都需要规范自己的行为

我们应该为了教育而惩罚,而不是为了惩罚。我们要确保教育以育人为目的。

教育部:确有必要可实施教育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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