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2 00:30:02 浏览次数:10
1、根据《**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56号),制定本规定。
2、灯塔市教育局是市***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与**灯塔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3、**灯塔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灯塔市教育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室,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灯塔市教育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