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9 21:16:01 浏览次数:8
1、信托制
(1)信托型基金是由基金管理机构与信托公司合作设立,通过发起设立信托受益份额募集资金,然后进行投资运作的***投资工具;
(2)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机构组成决策委员会实施,共同进行决策;
(3)在内部分工上,信托公司主要负责信托财产保管清算与风险隔离,基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变现退出。
2、公司制
(1)公司制基金是一种法人型的基金;
(2)其设立方式是注册成立股份制或有限责任制投资公司;
(3)优点:在中国目前的商业环境下,公司型基金更容易被投资人接受 ;
(4)缺点:无法规避双重征税的问题,并且基金运营的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不高。
3、有限合伙制
(1)合伙制基金是国外主流模式,它以特殊的规则使得投资人和管理人价值共同化;
(2)基金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只承担有限责任;
(3)基金管理公司一般作为普通合伙人(GP)掌握管理和投资等各项决策权,承担无限责任;
(4)GP通常只出总认缴资本的1%-2%;
(5)盈利来源主要是基金管理费(2%左右)和高达20%的利润分红;
(6)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可以避免双重征税:合伙制股权基金采取“先分后税”方式。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合伙制股权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该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合伙人,无需再次纳税。
(7)目前国内采取合伙制的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方兴未艾,在私募股权投资产品中的比例逐年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