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30 02:49:01 浏览次数:5
张明宝从当初被判处***,历经三次减刑后,将于2029年出狱。
张明宝,男,1966年出生,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2009年6月30日晚,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2009年12月23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在南京市中院一审宣判,肇事者张明宝被判处***,***。张明宝在苏州某监狱服刑。
2009年6月30日晚20:30,司机张明宝酒后驾车至南京江宁区岔路口地区,连撞九人,导致五人死亡。当时的目击者称“从第一撞击点到最后撞击点,大概有二百五十米。这辆黑色轿车从饭店门口撞了一个人之后猛地往左打方向盘,撞进了边上的瓜摊。造成看瓜摊的一对堂兄妹受伤。然后扳回方向盘继续往前逃,撞到了路中间的自行车,车上的人当场死亡。此后又连撞多人,共造成死亡五人,其中还有一孕妇及其腹中七个月的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