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招聘不得将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

发布时间:2025-10-29 22:12:01 浏览次数:5

教育部日前下发相关通知,明确指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境外学习经历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作为限制条件操作。

全职不再是对招聘的限制

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21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就业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允许以毕业院校、海外学习经历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为限制条件。

通知强调,要建立以德才兼备为导向、面向岗位需求的人才利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的局面,形成不坚持一个标准的用人氛围。各地高校要建立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将被查出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信息。

通知指出,要建立岗位发展新机制。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广泛集聚市场化、社会化的就业创业资源。组织举办重点省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中小企业就业创业供需对接系列活动。地方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招聘机构,多种方式拓宽岗位信息来源。鼓励区域、行业和联盟招聘活动。

通知要求,推进就业实习实习。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信息平台,收集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岗位信息。各地高校要把实习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业实习管理体制,深化校企地方合作,建设大学生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践岗位,促进更多毕业生通过实践实现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三年百万青年实习计划”,持续开展网上就业服务,促进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实习。

是否承认非全日制教育

早在2016年,教育部就下发文件,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和培养标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今年2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再次下发文件,规定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落户和就业一视同仁。

不过,“***研究生学历国家认可”是肯定的,但目前在不同性质的企业中,或是文化氛围不同的企业,其认可程度是不同的。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等事业单位受固有观念影响较大,灵活性相对较低。因此,求职者在申请这类企业时更容易受到***标签的影响。但***毕业生不必灰心,这类企业也在逐渐转变观念。

特别是教育部再次下发通知,今后此类单位不能再以全日制为限制条件。由此可见,非全日制教育正在逐步被接受和认可,未来的发展前景也很好。

不得将全日制作为招聘限制性条件
需要装修报建?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欢迎咨询客户经理 1822155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