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9 16:49:28 浏览次数:4
档案的内容一般分为十类: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5.政审材料;
6.参加中国***、共青团的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1、档案里面有哪些资料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第八类:涉法***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专业(复原)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