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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护理分级制度内容

时间:2024-11-30 04:41:44 浏览量:

一) 特级护理

指征: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重症监护患者;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求:

①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②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

⑥ 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Ⅰ级护理

指征: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①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和专科护理,如、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Ⅱ级护理

指征: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①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Ⅲ级护理

指征: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求:

① 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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