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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标志

时间:2024-12-12 03:43:01 浏览量:

我国危险化学品的主安全标志有16种。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设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

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

扩展资料: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应急要点

1、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2、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3、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4、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区(县)***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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